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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会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信息加入: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时间:2015-08-05点击数:2042

关于协会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时间:2015年8月4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金盾大酒店二楼圆桌会议室

出席:市宣教劳保中心:宋丹主任、王友学科长、魏曼莉科员

        会  长:周浠旺

        荣誉会长:赖伟民

        副会长:宋一博、张孝凡、简华胜、周桂强、雷满文(派代表)、谭淑琼(派代表)

        监事长:刘祚明

          事:王金明、高雄、周桂通、郭伟标、黄秋跃、朱建伦、吕建国(派代表)

        监  事:陈伟洪、袁建清

        列  席:吴伟雄

       秘书处:袁伦寿

主持首先介绍到会的领导及出席本次会议的理事会、监事会全体会员单位。今天应到会的理事会、监事会单位19人、实际出席18人,出席会议人数经监事长现场复核。主持人宣布到会人数符合协会章程规定。

     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刘祚明监事长所作的关于《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监事工作方案(草案)》的说明。刘监事长主要阐述了监事会在监督方面的职能、监督理事会在执行会员大会决议及协会《章程》等方面的情况,检查监督财务以及会计资料、监督协会成员遵纪守方面的职权和职责,同时表达了监事会要协助理事会做好协会工作的决心。

二、会议听取了赖伟民荣誉会长所作的关于《推动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联合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的建议(草案)》的报告。赖校长首先阐述了推行职业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包括社会各行业要求持证上岗的大环境需要、企业自身资质换证需要以及减轻会员培训费用负担的需要;其次从资质的方面阐述了开展培训的必要性;最后,赖校长介绍了学校开展培训的项目内容、收费情况以及报告方式。

三、会议听取了宋一博副会长所作的关于《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财务收、支情况及2015年财务预算和使用计划(草案)》的报告。宋副会长汇报了协会成立以来会费的收取情况以及协会的主要费用支出,指出目前协会的经费仅够半年开支,呼吁大家要大力支持协会。对于协会未来可能存在的经费缺口问题,大家进行了讨论,一致同意由理事会成员共同商讨和解决。最后对监事会监督协会2015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表示欢迎。

四、大会听取了周浠旺会长所作的关于《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目标、任务和2015年主要工作计划(草案)》的报告。周会长首先感谢广州市劳保宣教中心宋主任对协会的大力支持,强调本次理事会是攸关全体会员乃至整个建筑劳务行业的重要会议。

报告主要包括“协会工作进展情况”、“协会管理组织及治理架构”、“第一届理事会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2015年协会的主要工作计划”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协会工作进展情况”部分,主要介绍了协会的筹备经过、证照办理情况、账务落实情况、协会秘书长人选和协会办公地址的选定、协会网址建设以及协会专职人员的聘任等情况。

(二)“协会管理组织及治理架构”部分,介绍了协会的治理结构及组织架构,强调了设立职能部门以及发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作用的重要性。

(三)“第一届理事会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部分,强调要以本次理事会会议为契机,以协会《章程》和《理事会决议》为依据,本届理事会要重点推动一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积极参与和推动协会等级评估工作;

2、积极参与有关“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资质申报工作;

3、促进行业自律、推动建筑劳务信用体系建设;

4、运用信息化管理的理念,探索建设适用于建筑劳务行业的信息化平台;

5、探讨建立政府指导、协会组织、企业参与的培训网络体系。

(四)“2015年协会的主要工作计划”部分,强调要重点推动并完成以下工作:

1、进一步完善协会职能部门和职能分工;

2、以“脱钩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制度;

3、启动会员回访、了解会员诉求、做好会员服务工作;

4、以降低职业教育培训成本为目标,启动有关职业教育机构及培训模式的摸底和市场调研工作。

(五)其它工作

1、结合行业管理需要,秘书处要尽快完成以下工作:

1)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协会网站功能;(2)根据本次理事会《决议》,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订详细、具体的工作实施计划;(3)完善会员资料及档案管理

2、秘书处要会同其它职能部门制订相关工作计划,尽快启动会员回访及市场调研的相关工作。

五、秘书处袁伦寿汇报秘书处的工作开展情况。

在上午的议程中,进行了揭牌、授牌仪式。广州市建设宣教劳保中心宋丹主任和周浠旺会长共同为协会揭牌;周浠旺会长为荣誉会长、副会长及理事单位授牌;监事长刘祚明为监事单位授牌。

宋丹主任在授牌仪式后作了重要讲话。宋主任首先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指出协会的成立是建筑劳务行业的大事,对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推动我市建筑劳务行业有序发展中将发挥重要作用。宋主任同时指出我市建筑劳务市场存在的问题:一是立法层次不高、立法不健全、劳务分包市场矛盾突出、造成劳务监管难;二是劳务行业起步晚,企业数量少,规模小;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低,与建筑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四是有关社保、税收、残疾人基金等费用负担,长期困扰着建筑劳务行业的发展。为此,宋主任对协会的发展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希望协会发挥双向服务职能,做好企业和政府的传声筒,积极建言献策,在政府的综合宏观调控中发挥作用;二是希望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有序发展;三是希望协会加强凝聚力,再上新台阶;四是希望努力建立健全协会的规章制度。

在下午会议议程中,分别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审议:

一、提请理事会审议并通过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正式使用<广州市行业协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建议(草案)》,会议最终审议并通过了以下相关制度的示范文本:①《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民主选举制度》;②《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会员大会制度》;③《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理事会制度》;④《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监事会(监事)制度》;⑤《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⑥《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印章、文件管理制度》;⑦《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⑧《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信息披露制度》共八个示范文本制度。

二、提请理事会讨论审议并最终通过了《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管理组织架构(草案)》。

协会拟设立会员管理部、综合事务部、培训考核部、维权及用工督察部、工会及党建工作部、活动策划部等六个职能部门。会议一致同意,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主任)及副主任等其它部门人员拟采取自荐或推荐方式确定,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名单报会长办公会讨论后确定。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草案)》,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了商议:

1、会议同意有关协会的公务出差报销标准:以节俭为原则,住宿标准不超过三星标准,交通费用实报实销(非特殊情况,应优先选择较经济的出行方式),伙食补贴按50元/天(限广州市以外)。

2、协会正式注册成立初期,由于协会相关机构未设立,相关机构人员未到位,负责协会日常收支的出纳人员由会长单位的财务人员暂时兼任。会议通过了周浠旺会长提出的有关会长单位人员请辞协会出纳工作的请求,一致同意由协会秘书长另行安排合适人员接任协会的出纳工作,并由宋一博副会长出任财务负责人。协会的财务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草案)》的相关规定。

3、明确财务出纳、会计分工事项

明确协会出纳、会计人员工作分工。协会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按照《会计法》、《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办事,出纳、会计人员工作分工如下:

出纳,负责记录现金、银行存款流水账或日记账,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按照时间发生顺序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与会计核对,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如发现错误要及时查找原因、责任,并报告上级领导,按规定处理。负责各类发票、收据、支票印章的使用保管。按时发放员工工资。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调阅和保管工作。

会计,负责编制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等,按照会计科目,编制记账凭证。负责登记账簿,按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并及时登记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及时进行核对,做到账证、账实相符。负责编制会计报表,根据总账和有关明细分类账的账户余额及其他有关资料,按国家统一的报表格式和要求编制会计报表,并对重大事项进行说明。负责检查收支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会议同意对2015年1-7月份负责人协会出纳工作的兼职人员给予300.00/月工作补贴的决定。

四、会议对《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理事、监事、副会长及常务副会长的补选方案(草案)》进行了审议,推举宋一博同志任协会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其他有关增补协会理事、监事等事项,留待以后再行商议。

五、会议对《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办公经费筹措方案(草案)》进行了审议。关于协会目前存在的经费不足问题,会议简单讨论了有关赞助、预收这两种筹措方式,未达成具体方案,具体筹措方案以后再议。

六、会议对《协会会议议事规则(试行)》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需要对《协会会议议事规则(试行)》文稿进行公布,并广泛征求会员意见后颁布实施。

七、会议审议了《协会会刊收费标准及优惠办法(试行)》草案。会议认为创刊费用较高,目前协会经费有限,可先搞好协会网站建设,条件成熟后再考虑会刊采编印制。

八、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袁伦寿同志为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代行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九、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协会专职人员薪资标准(草案)》。对于袁伦寿同志提出的业务提成要求,会议认为,在不违反协会《章程》、不影响本职工作、不损害协会自身利益、有利于增加协会收益的前提下,由秘书处负责推动和发展的商业或其它业务,同意在纯利润的基础上给予秘书处一定业务提成,由于没有提出具体的业务提成方案(如:拟提成的业务类型和范围、提成标准等),同意留待以后再行商议。

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佛山红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会员资格》的决议。

十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会员单位享受基本服务项目(试行)》。

 

 

 

                               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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