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
2017年度增补理事、监事及副会长单位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第一届第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增补协会理事、监事及副会长单位有关事项。现将《2017年度协会理事、监事及副会长候选单位推荐和增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知照执行。
附件:1.2017年度协会理事、监事及副会长候选单位推荐和增补方案
2.2017年度协会理事、监事及副会长候选单位申请/推荐审批表
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
2017年3月22日
附件1:
2017年度协会理事、监事及副会长
候选单位推荐和增补方案
一、推荐和增补名额:
1、理事单位7个
2、监事单位3个
3、副会长单位3个
二、候选单位推荐和增补的一般原则:
1、理事、监事候选单位应由协会会员申请或提名推荐,并从现有正式会员单位中产生;拟定的理事、监事候选单位名单,需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经会员大会投票选举,并经1/2以上会员单位通过即当选。
2、副会长候选单位应由协会当选理事申请或协会会员提名推荐,并从现有理事单位中产生;拟定的副会长单位候选名单,需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经会员大会投票选举,并经1/2以上会员单位通过即当选。
3、特殊情况下,符合协会有关“诚信劳务企业”或“先进劳务企业”等评审标准以及在资金赞助、融资、项目合作及会员发展等方面对协会工作有特殊贡献的会员单位,经会长办公会审议后,可以直接提名为副会长候选单位。
三、本次提名为理事、监事及副会长的候选单位,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推荐审批表,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模范作用的正式会员单位;
2、积极参加协会牵头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
3、严格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
4、恪尽职守、忠实执行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5、对成功推荐3个或以上的劳务企业入会的会员企业优先推荐。
四、推荐增补事项
1、在4月30日(截止时间)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推荐审批表(附件2)一份,不接受口头申请。
2、推荐(提名)的候选单位必须已交纳了2017年度会员会费;
3、新增补的理事、监事及副会长单位拟定在5月下旬召开第三次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
附件2:
2017年度协会理事、监事及副会长候选单位申请/推荐审批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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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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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协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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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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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请职务 |
□理事单位 □监事单位 □副会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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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
(可另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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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推荐 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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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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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办公 会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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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大会 选举结果 |
□当选 □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