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穗民〔2013〕399号)要求,为有效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协会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周浠旺(会长)、副组长:赖伟民(荣誉会长)、陈翠英(秘书长),成员由协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等级评估工作的开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翠英,成员由秘书处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负责等级评估的具体工作开展。
特此通知。
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