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政府公布《沈阳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装配式建筑成为主要建造方式,建筑产业配套更加齐全,成为我市重要支柱产业。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争达到50%,商品住房成品化比率达到50%以上。《方案》还提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对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购房者,优先给予信贷政策支持。
政府投资学校医院等公建项目 预制装配率达40%
《方案》提出,由政府投资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要优先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政府投资的办公、学校、医院等公建项目,要采用装配式混凝土或钢结构方式建设,预制装配率达到40%以及全装修;公园景观建筑等要优先采用装配式木结构方式建设。
鼓励建筑与装修一体化设计
《方案》提出,要加速推进成品住宅发展。鼓励商品住宅推行建筑与装修一体化设计,采用菜单式和集体委托方式进行成品住宅建设,推广应用整体厨房、整体卫生间、轻质内隔墙等装配式装修部品。
与此同时,沈阳将完善成品住宅质量监管机制,培育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实行一房一验。在房地产销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发放前,开发建设单位须向市建委出具书面承诺。
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 给予信贷政策支持
《方案》还提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对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购房者,优先给予信贷政策支持。
此外,沈阳还将深化装配式建筑工程监管制度改革。利用“多规合一”平台,对沈阳市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在土地出让、规划、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实行契约化监管,将开发建设单位不良行为录入诚信体系档案。探索建立开发建设单位向生产企业派驻监理的部品部件生产第三方驻厂抽检机制,实施首件试拼装制度。
摘自 《沈阳日报》 2018.01.30 记者 邸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