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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的“保证金”不再“反弹”

信息加入: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时间:2018-03-13点击数:1927
 “招标保证金、安全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环保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如同说相声一样,全国政协委员、中铁建董事长孟凤朝作为两会代表一口气流利地背出了20多项保证金的名目,令在座的“业外人士”都惊呆了。这些都是工程建筑企业原先需要缴纳的保证金。


“建筑企业要施工,但资金都流转到政府和业主手里了,我们拿什么去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这给企业经营造成了极大困难。”孟凤朝说。

2015年,在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上,孟凤朝向李克强总理汇报了这个问题。会后不久,国务院就印发通知,规定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四项之外,其他的保证金一律取消。据统计,那次清理,盘活建筑业企业资金近万亿元。

既然该清理的清理、该取消的取消了,何必又把“老账”翻出来?

这是因为,取消的保证金又以别的形式“回来”了。这两年,建筑企业资金回笼难问题越来越严重。表现在工程预付款减少、验工计价滞后,项目竣工验收延期、工程结算不能如期完成。“保证金取消了,但大量资金又被别的地方占用了,资金压力还是没减轻。”孟凤朝恳切地呼吁相关部委为建筑企业优化生存环境。他一直记着总理的一句话,企业“活”了,经济才能“活”,民生改善才有保障。

不少大企业的总部都在北京,但在各地还盖有“总部大楼”,令人摸不着头脑,中铁建也不例外。“为了招投标,我们只能如此。”孟凤朝摇摇头。

一些地方政府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企业承揽工程任务必须在当地注册实体子公司,有的地方还要求企业在当地设立总部基地、建造地标性的总部大楼。中铁建的800多家子公司,其中有不少就是为了投标工程而不得不在当地注册成立的。一面是动辄具有强大吸引力的几百亿元的大工程,一面是国资委要求的“瘦身健体”,令这个庞大的建筑集团常常陷入“两难”。

“我常常想,如果每个省、市、自治区都提出这样的要求,还会有多少‘总部大楼’等着我们去建?”孟凤朝反问。此时,会场早已由笑声转入静默的思考。

一位委员附议,“孟委员说得挺实在的,我们房地产企业也一样。”孟凤朝说,自己是全国政协的一名“新兵”,尽管刚刚“入门”,但说的都是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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