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官网于3月23日发布《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指导意见》主要目标为: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项目审批和监管制度,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诚信评价体系;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培养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市场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采用多种组织方式,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
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机制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工程咨询企业实施,或可由多家具有不同专业特长的工程咨询企业联合实施,也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需求,依据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自身的条件和能力,为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几个阶段提供不同层面的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服务。由多家工程咨询企业联合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应明确牵头单位,并明确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支。建设单位在项目筹划阶段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或监理资质的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设计或监理。同一项目的工程咨询企业不得与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企业具有利益关系。
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作用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行业协会应当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反映企业诉求,协助政府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引导企业提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通过市场调研及综合评估发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或人员薪酬等信息,加强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开展团体标准研究,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规范化和科学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