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6日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制定印发了《2018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扎实开展省级文明工地评选等创先争优活动,引领企业树立品牌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断激发企业创优内在动力;鼓励企业建好用好质量样板区和安全体验区;把文明工地创建对象由单个工程项目向城市区域性群体工程转变,由地上向地下延伸,范围扩展到城市轨道交通施工项目和城市管廊建设项目。
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加强对建筑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管,逐步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要强化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要加快BIM、“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应用,积极推广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
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打牢安全保障基础。各地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过程监管;建立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管控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标准、程序、内容和组织方式,不断强化风险预控措施;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狠抓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狠抓扬尘污染治理。全省建筑行业要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6个100%措施,强化监管责任和动态监控,加强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全省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有修改)
摘自 《陕西日报》 2018.04.02 记者 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