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发布了《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负面清单的指引》,梳理了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共计201项负面清单。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建设工程招标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现有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负面行为进行了梳理,以清单的形式,将分散在现有招投标法律、法规中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各方主体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进行汇总和明示。
该清单分为三大部分共201项禁止性条款,分别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及其相关人员的负面行为“一单尽列”,为各方主体划出一条不可触碰的红线。目前,该清单已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上公布。
通过负面清单,各方主体可以清晰知晓哪些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以及需要符合和达到的标准要求。同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将会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的透明度和执行力,有效促进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