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近期,我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模板工程、脚手架、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控,加大检查巡查频次,严防严治各类安全隐患。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对本单位在建工程的重大危险源施工进行管控,落实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场地内各种车辆的安全管理,尤其是汛期混凝土泵车以及吊装车辆在场地选择、支腿设置、臂架操作等方面安全管理。
扎实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对各预拌混凝土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车辆、驾驶员和现场操作人员的管理是否到位,驾驶员安全培训档案是否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
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和用火监护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加大对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规范操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用电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严禁施工现场违章动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规材料进场。加强施工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使用管理,减少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存量,确保施工区域、生活区域、材料堆放区域消防通道畅通。加强生活区域消防安全管理,严禁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搭建活动板房。完善消防器材配备,确保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有效配备,提高施工现场自防自救能力。
全力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针对汛期建筑施工的特点,加强事前预防、督促检查、指导推动。加强对建筑工地现场条件、脚手架、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临时用电以及临舍、围墙等易受汛期影响的重点部位、环节开展预防检查;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据悉,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站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细化检查内容,落实检查责任。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管部门检查的结果,将进行建档备查,严格责任追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安全大检查中发现企业未按规定对承接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没有发现问题或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该扣分的扣分,该停工的停工,该立案的立案,并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有修改)
摘自 三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 2018.05.07 林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