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社厅会同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上海铁路监管局、民航山东监管局等七部门印发《山东省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这是该省在2015年实施建筑业“同舟计划”、实现建筑项目工伤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优先参加 工伤保险范围,全面覆盖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上所有农民工的二期“同舟计划”。《方案》明确,该省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短期雇佣的农民工。
《方案》明确要严格执行“先参保,再开工”政策,落实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现象。《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统计报告制度,推进信息共享公开,联合开展宣传培训,落实动态实名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加强通报督导检查,确保到2018年底,建立“先参保,再开工”的工作机制,实现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全部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在工程建设项目上的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