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商讯

徐振强:“十三五”助推我国绿色建筑事业上新台阶

信息加入:广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时间:2016-03-07点击数:2148

2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两部委联合印发了《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方案》指出,“提高城市建筑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积极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据《经济日报》2月16日消息,发改委就《方案》表示,到2020年,我国将建设30个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城市,典型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绿色建筑推广比例达到50%。这意味着,绿色建筑等环保产业将进入新一轮政策期。

2015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为180757亿元,比上年增长2.3%,增速放缓(2013年,总产值为159313亿元,同比增长16.1%),将于2018年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建筑市场,其中节能环保与绿色建筑市场产值预计将增加到900亿美元,年复增长率达到38%。自绿色建筑国家政策颁布以来,我国绿色建筑逐步发展,截至2015年12月,住建部发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公告全国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累计总数已有3636项,其中2015年新增1098项,按单个项目平均5万m2算,全国绿色建筑累计为5.5亿m2(2013上半年,认证的绿色建筑总面积首超1亿m2),绿色建筑已经成为建筑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尚未处于主导地位。在国外,绿色建筑逐渐成为新建建筑的主要形式。为了加快促进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要创新绿色建筑的体制机制,培育绿色建筑的发展环境。通过主要运用政策科学的基本原理与概念,对我国绿色建筑的地方资助政策进行梳理、分析,厘清中央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对绿色建筑扶持的政策变迁及具体方式,并进行对比,通过对比,阐述目前在政策制定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总结中央与地方政府制定政策的经验,从财政税收和政策资助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提出省级地方政府可从顶层设计和政策协同激励、区域联动和地方评价能力强化、重点省份督导与帮扶、增量成本量化分级与财税融资创新和企业资质信贷审批与行业评优联动等五方面着手构建地方政府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体系。

近年来,我国中央政府及省市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关于绿色建筑的发展政策体系,促进了我国建筑行业绿色发展和城市住区环境的改良。特别是在我国新区/新城和中心城区的建设,成为重要的建筑形式。“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住区-绿色生态城区”的空间规模化聚落正在逐步形成。继2011年我国绿色建筑标识数量实现井喷式增长以后,2012年、2013年绿色建筑标识数量继续保持强劲增长态势。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不但数量增长快,而且规模较国外绿色建筑大,建筑面积平均在10万平方米左右。江苏、广东、上海等三个沿海地区绿色建筑的数量遥遥领先,山东、河北、湖北、浙江、北京、福建等地增速明显。“十三五”加快推进我国绿色建筑政策激励的建议:(1)强化顶层设计和关联政策协同激励。从顶层设计强化对落实绿色建筑的政策要求,从任务分解的角度,明确各地发展目标,保障绿色建筑全国总体目标,对各项法定规划的审查中,强化对绿色建筑发展指标的检查,敦促省级地方政府绿色建筑激励应加快推进落地的比例。鼓励并支持省级地方政府加快立法进度,建议地方将绿色建筑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或绩效考评中。在协同激励方面,与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政策、国家地方两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财政支持示范项目和国家地方保障性住房等政策相协同,在地方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提高新城/新区的发展质量。(2)加快区域联动和地方评价能力建设。不同经济区域的省份之间,形成相互借鉴落地政策经验的政策机制,强化重点省市的示范工作,提高对周边地区的带动水平,以结对子的方式,整体提高不同地区的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实施对省、市级绿色建筑评价能力的培训,增强地方评价一、二星的能力。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为了加快推进全国的绿色建筑认证工作,住建部将绿色建筑一星级和二星级的认证工作下放到地方政府。与此同时,北京等城市所有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需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昆明等要求在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强化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绿色建筑评价能力将有助于加快地方绿色建筑的认证工作。(3)建筑大省绿建督导和重点地区帮扶。加大对近年来建筑绝对量较大省份的监督管理,如江苏、浙江、山东、辽宁、湖北、四川、河南、福建、安徽、广东、湖南、河北、北京、重庆和江西(占我国新建建筑总量的83.4%),提高绿色建筑落实比例,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地方标准的编制,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和建筑气候欠佳地区。哈尔滨法制办于2013年12月就提出要加快哈尔滨市发展绿色建筑的分析与研究。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决策咨询的方式,提高重点地区的政策规划能力,扶助制定绿色建筑产品推广目录。(4)增量成本量化分解和财税融资创新。优化传统的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在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层面,考虑从小区级布置绿色建筑,降低绿色建筑增量成本。将增量成本分解到财政补贴、信贷优惠、容积率奖励和城市配套费减免(返还)等,结合本章对省级激励政策的量化分析,完全可以消化不同星级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与此同时,优化投融资机制,借鉴智慧城市的经济模式,据不完全统计,智慧城市的融资规模超过4400亿元(不包括境外资金),成规模开发资金的进入,将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的活力,可有效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化政策的实施。(5)强化企业资质信贷审批和行业评优。通过资质升级和项目招标等行业等级和工程实施介入,是有效引导建筑企业的政策措施。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下浮开发贷款利率(超过1%)或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低息贷款的政策有助于提高企业参与绿色建筑开发的积极性;与此同时,要深化在行业内对绿色建筑开发企业的肯定力度和广度,加速让绿色建筑企业成为行业的新标杆。

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绿色建筑全面深化发展的关键年,是持续推进我国建筑业向低碳、绿色、集约和宜居发展的重要阶段。从政策的顶层设计以伞形结构向下推进激励制度的实施,通过全面把握省级地方在绿色建筑激励政策方面的规划,提出进一步落实绿色建筑的发展要求,从顶层设计和政策协同激励、区域联动和地方评价能力强化、重点省份督导与帮扶、增量成本量化分级与财税融资创新和企业资质信贷审批与行业评优联动等五方面培育我国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体系,有助于协调均衡我国绿色建筑总体发展总体格局和稳步推进绿色建筑总体发展目标的达成。

(作者徐振强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数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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