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管理办法〉到期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穗建经〔2015〕1181号)规定,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情况,经上级部门同意,现将企业办理建设工程劳动保
险金事项服务地点变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10月24日起,对于企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事项,在广州市建设宣传教育和建筑业
劳保金管理中心(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北路691号金信大厦B座17楼)受理。同日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广
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窗口不再受理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事项。
二、有关办事事项
已预缴建设工程劳动保险金的拨付和结算等收尾工作事项。
三、新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1095188、81095168。
有关办事指引详见广州市建设宣传教育和建筑业劳保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www. gzjsxb.com)。
特此公告。
广州市建设宣传教育和建筑业劳保金管理中心